面向企业 |
办理条件 |
除经营剧毒化学品的、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外,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事项编码 |
141900000000000000134419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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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7、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8、储存设施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复制件);10、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复制件);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12、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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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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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到安全监管分局领取或在市安全监督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规定要求填写。2、网上预受理。企业登录东莞市大朗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fw.dalang.gov.cn/)进行在线申报。3、办事股室受理。网上预受理通过后,企业将有关纸质材料报分局危化股受理。4、现场核查。经办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的,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5、分局领导审查。 |
网上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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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线申请;2、网上预约受理 |
办理时限说明 |
法定期限说明: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8个工作日 |
办事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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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安监分局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08:30-12:00,14:30- 17:30)
办事地址: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816255
交通指引:乘坐镇内12路公交汽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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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监督电话:0769-8318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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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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